依据湖南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等文件有关精神,现就我县2017年春天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符合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现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澧县。
2、申请步骤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资格认定网报,非师范生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师范生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图标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请人必读》,赞同《网上申报协议》,选择相应教师资格证类型和认定机构及任教学科,选择确认点,认真阅读《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2.依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需要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最近免冠电子档照片,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需要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有效手机号码或其它联系方法。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情况页面,请申请人牢记申报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与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将来修改报名信息与进行现场确认的要紧查看条件。假如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行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别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麻烦。
5.体检:在临澧县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3、现场确认
1.时间:4月17日5月12日
2.地址:临澧县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师范类:
①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二级乙等及以上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⑥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一致的规范一寸照片1张。
⑦临澧县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检合格证明。
⑧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